法国婚姻法修订,夫妻自愿离婚可免法院程序
来源:中国家事律师网 | 作者:吴慧萍 | 时间:2017/1/10
据媒体报道,法国婚姻法已作出重大修订,自2017年1月开始,如果婚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决定离婚,只需连同律师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,将协议交给公证人留存备案即可。也就是说,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,可以不经法院审核批准,无须经过法庭辩论,无须提交各种证据。
相对而言,原先法国夫妻离婚手续复杂,过程漫长,还需支出一笔不菲的费用,主要诉讼流程如下:
当事人首先需要聘请律师,准备离婚申请书,确定诉讼方式(例如:协议离婚、接受离婚、过错离婚、分居期满、宣告破裂等),并就财产分配、贷款偿还、子女监护和抚养费、配偶生活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。待法院受理诉讼,须经调解庭初审,判定婚姻是否有持续的可能,这一过程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。
调解庭作出决定的三个月内,起诉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离婚起诉。被起诉方收到起诉状后,可以选择其它离婚方式并提出反诉。相关文件备齐后,预备庭法官将排期开庭,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或委托律师参加庭审。若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,可签署离婚文件,律师将文件转交法官,随后完成离婚民事登记。若当事人不接受判决结果,可在收到判决书的一个月内,将上诉决定通知法官。
整个过程需耗费大量人力财力,仅协议离婚的费用就在两千至三千欧元,之后还可能涉及财产公证费、文书费、手续费、共有物业拍卖登记费以及增值税等支出。离婚难、费用高,间接导致了法国结婚率逐年降低的现象。
因此,此次法国婚姻法修订,结束了已适用41年的第75-617号法,可以简化离婚手续的同时,提高行政效率,让法官腾出更多时间成立其它案件。